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宫颈癌的治疗费用,我可以通过哪些法律手段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宫颈癌的治疗费用,属于违反保险合同的行为。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订立合同时提出;对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和风险程度发生重大变化的,保险人可以请求重新协商确定保险费率或者保险金额;对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约定事项的,保险人可以提出书面警告或者解除合同。” 3.《民法典》第三千二百七十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起诉保险公司或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等方式,维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责任。同时,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应赔偿的费用,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利息等相关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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