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瓣膜手术被拒赔,如何证明疾病确实存在?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赔偿时往往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疾病确实存在,否则可能会拒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证明: 1. 通过医生的诊断书或病历等医学证明文件来证明疾病的存在; 2. 通过检查报告、化验单等医学检查报告来证明疾病的存在; 3. 通过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疾病的存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利益事项的存在、程度、价值等情况,有疑义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对方没有提供相反的证据的,应当认定有利于该当事人的主张成立。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医学证明书、鉴定意见书等书面证据,应当由出具人签名、盖章,并注明出具时间和地点。 被保险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疾病确实存在,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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