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一年内累计多少次受到责今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财产权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具体包括违法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征收征用财产等导致财产损害的违法行为。对于注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况,还应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必要花费。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到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金、注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导致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做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导致损害的,按照下列限定处置:(六)注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时常性花费开支。 拓展延伸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规行为惩罚频率调查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规行为惩罚频率调查旨在了解在一年内,餐饮服务提供者因违规行为而受到责今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次数。通过对这些违规行为的惩罚频率进行调查,可以评估餐饮服务行业的整体合规情况,揭示潜在的问题和风险。调查结果将为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用于制定更有效的监管政策和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调查结果还可帮助消费者做出更明智的选择,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保障自身的权益和安全。 结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财产权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无论是罚金、注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财物没收等行政处罚,还是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等,都应该获得赔偿。此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导致损害的情况下,还应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必要花费开支。此调查旨在评估餐饮服务行业的合规情况,为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制定更有效的规范和政策提供参考,同时也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保障自身权益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予以立项,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予以备案的,应当及时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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