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进行什么 |
释义 | 工伤影响劳动能力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工伤赔偿需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给予赔偿。处理流程包括急救、报告工伤情况、申请工伤认定、按标准赔偿,可通过调解或法院解决争议。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伤残等级评定后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相关权益和支付责任。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进行什么 劳动者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检测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工伤赔偿怎么赔偿 发生工伤后,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申请工伤认定是行政确认。发生工伤,首先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认定。认定后,就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赔偿,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伤赔偿。出现工伤事故有以下处理流程: 1、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用人单位要及时的报告员工的工伤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3、工伤职工或其亲属要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及亲属不便申请工伤认定,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劳动者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时,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评估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能力障碍的程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和三个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工伤赔偿的申请和认定是行政确认的过程,需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赔偿,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通过调解或法院宣判解决纠纷。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并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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