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是否算作工伤 |
释义 | 劳动合同对工伤认定和权益保护具有重要作用,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认定,肇事死亡可算作工伤。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义务,解雇员工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随时离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未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商业秘密保护,用人单位需赔偿员工损失,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一、没有劳动合同肇事死亡算不算工伤 1、没有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肇事死亡,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算作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会怎么样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4、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5、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6、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没有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导致死亡,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此外,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单位终止或解除员工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签订劳动合同还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和员工损失,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此,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双方权益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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