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子女还收养弃婴的情况下怎么上户?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应当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然后,再提供收养证、本人身份证、户籍登记簿等材料,前往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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