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院属于私营和国有性质的单位,如果医院的上一级单位是企业还是卫生局,如果是卫生局就是事业单位。私营的话就是企业的,医院就不是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县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属于差别拨款事业单位。妇幼保健院、皮肤病防治中心、血吸虫病防治站、防疫站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医院的正式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其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由国家事业费开支及单位收入组成。事业单位一般由国家设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但不是政府机构。大部分的医院是公立医院,即政府投资举办,具有公益性的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