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叫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就是说两人离婚了,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后来又从新和他人组成一个新的家庭。再次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就是再婚。 结婚登记应持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婚前健康检查证明(这个现在不要求了,自愿); (5)申请再婚的还要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申请复婚登记的,手续同结婚登记相同,同时在申请表上还要注明“复婚”字样; (6)二寸黑白双人合照四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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