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在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违反规定行为: 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3、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4、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