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根据相关规定: 1、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2、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3、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4、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理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车辆报废的年限是: 1、小、中、大出租客车是8、10、12年; 2、客车租赁使用的15年; 3、小、中、大教练客车是10、12、15年; 4、公交13年,其他小、大、中营运客车是10、15、15年; 5、校车15年,大、中非营运客车20年; 6、低速货车、载货汽车是9、15年。该报废年限的计算日期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从出厂之日起两年以上没有注册登记的,前述时间从出厂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