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用孩子出生证明吗 |
释义 | 协议离婚的,因需要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应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起诉离婚的,建议将孩子的出生证明也作为证据之一,因为需要查明孩子年龄等问题,以备判定孩子抚养权的最终归属,因为关于孩子抚养权,年龄是一项重要的考量因素,我国法律有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一些特殊情形可随父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可见,孩子的出生证明非常重要,父母双方若办理离婚手续的,应当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办理手续。 一、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一方生活,母亲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一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一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一方生活。(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一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以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一方和母亲一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当父亲一方与母亲一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是可以准许。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各方需要提交抚养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方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如关于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记载额时间和户籍证明记载的时间。如果遇到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以户籍证明记载的为准。还需要提交扶养人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住所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居住环境更优越,对孩子入学、生活有利因素最大,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便夫妻双方的一些基本要素条件,如年收入、受教育的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夫妻双方的品质或者家庭教育,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很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所以孩子之前的生活环境,以及经常带孩子的双方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经常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孩子的意见也相当重要。法院通常在处理抚养权问题上,会非常尊重十周岁以上儿童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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