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断绝父子关系? |
释义 | 亲生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无法解除,但父亲的监护义务在子女18岁后自动解除。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认为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关系。养父子关系在成年前不可解除,但可协议解除或通过法院诉讼解除。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的关系恢复,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可协商确定。 法律分析 一、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的规定 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不过虽然血缘关系无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义务的父亲对于子女的监护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可以自动解除。如果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任何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预。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则依据《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学理方面对于继父子关系的见解 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三、对于养父子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养父子关系,在养父子关系成立后,其关系的解除在《民法典》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结语 总结而言,亲生父子关系基于血缘,法律上不可解除,但监护义务可在子满18岁后自动解除。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认为双方明示解除后可断绝关系。养父子关系在成年前不可解除,但可通过协议或法院诉讼解除。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的关系可协商确定。法律规定确保各种父子关系的公平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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