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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释义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或更多共同故意犯罪,也称共同正犯。要成立共同正犯,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共同实行的意思,即二人以上不仅均有实施实行行为的意思,而且具有相互利用、补充对方行为的意思;二是共同实行的事实,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了某种犯罪的实行行为,各共犯人的行为都具有导致结果的现实危险性。对于简单共同犯罪(或共同正犯),应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即正犯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
    法律分析
    当两个人或更多共同故意犯罪时,这种行为被称为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各共犯人都是正犯,故在刑法理论上又叫共同正犯。成立共同正犯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其一是有共同实行的意思,即二人以上不仅均有实施实行行为的意思,而且具有相互利用、补充对方行为的意思。其二是有共同实行的事实,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了某种犯罪的实行行为,不管是分别来看还是作为整体来看,各共犯人的行为都具有导致结果的现实危险性。如果二人中有一人实施的只是教唆或帮助行为,则不成立共同正犯。但是,只要二人实施的是同一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即使行为方式不完全相同,也成立共同正犯。例如,甲、乙共同抢劫,甲持刀威胁、乙夺走财物,甲、乙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正犯。
    对简单共同犯罪(或共同正犯)追究刑事责任应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由于各正犯人相互利用、补充对方的行为,而使数人的行为形成为一个整体,每个正犯人的行为都是其他正犯人行为的一部分,其他正犯人的行为也是自己行为的一部分,故正犯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对所参与的整个共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即对通过其他正犯人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承担责任;即使不能查清结果由谁的行为引起,也要令所有正犯人对该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对共同正犯采取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并不意味着否认区别对待与罪责自负的原则。在坚持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对各共犯人应区别对待,即根据各共犯人在共同实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清主犯、从犯与胁从犯,依照刑法规定的处罚原则予以处罚。不言而喻的是,各共犯人只能对共同故意实行的犯罪承担责任,对他人超出共同故意实行的犯罪不承担责任。
    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实行犯(正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之分,他们的行为以及故意的具体内容均有差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这几种共犯人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别以主犯、从犯或胁从犯论处。
    拓展延伸
    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且二人以上都负有刑事责任的犯罪形态。成立共同正犯需要满足四个条件:须有共同故意、须有共同行为、须有共同责任、须有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同时,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共同犯罪,实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即实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这意味着,在共同犯罪中,如果只有一部分人实行了犯罪行为,那么所有共同犯罪人都应该承担责任。另外,《刑法》还规定了从犯和胁从犯的处罚原则,即对于从犯和胁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结语
    共同犯罪是一种二人或更多共同故意犯罪的行为,各共犯人都是正犯,因此在刑法理论上又叫共同正犯。成立共同正犯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有共同实行的意思,即二人以上不仅均有实施实行行为的意思,而且具有相互利用、补充对方行为的意思;二是有共同实行的事实,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了某种犯罪的实行行为,不管是分别来看还是作为整体来看,各共犯人的行为都具有导致结果的现实危险性。对简单共同犯罪(或共同正犯)追究刑事责任应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即正犯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对所参与的整个共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即使不能查清结果由谁的行为引起,也要令所有正犯人对该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在坚持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对各共犯人应区别对待,即根据各共犯人在共同实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清主犯、从犯与胁从犯,依照刑法规定的处罚原则予以处罚。复杂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实行犯(正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之分,他们的行为以及故意的具体内容均有差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这几种共犯人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别以主犯、从犯或胁从犯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t第十四条\t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t第十三条\t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t第一条\t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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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9: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