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现房价格差多少,期房和现房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期房和现房的价格差别、区别和定义。期房和现房在购房合同、办证时间、入住时间和看房方式、配套设施等方面存在差异。期房价格较高,但风险较小;现房价格较低,但风险较大。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购买期房或现房。 法律分析 每平方米期房和现房的价格差大约为一千左右。它们之间的区别包括购房合同、办证时间、入住时间和看房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以及配套设施的差异。期房和现房相比较,现房的风险更小。 一、期房现房价格差多少 一般而言,期房现房价格差1000元/平方米左右。假设一个10万平方米的小区,有5栋塔楼建设周期为2年,期房的起价为6000元/平方米,均价为6500元/平方米。要是只能卖现房的话,它的起价约为6800元/平方米,均价可能达到7300元/平方米。 通常来说,现房的价格要比期房贵。但是,很多消费者却愿意为此买单。只要价差不是很离谱,比如在1000元以内,自己首先选择现房。现房的好处是可以出租,付清首付就可以出租把钱赚回来。 二、期房和现房有什么区别 期房和现房有以下区别: 1.购房合同不同。 2.办证时间不同。 现房购买后可以直接登记办理房产证,不用担心时间上的拖延带来资金、风险方面的问题,而期房购买后要等到交房时才能办理房产证,这期间就容易产生交房时间一再拖延、开发商不靠谱、卷款逃跑,导致房产证难以办理等问题。 3.入住时间不同。 现房购买后可以立即装修或入住,入住时间较短,而期房购买后是要等其竣工验收交付后才能装修,等到装修完工后才能入住,入住时间至少要在一年以后。 4.看房方式不同。 现房可以直接在现场查验,能直观了解到房屋情况,基本能判断房屋的优势,以及存在的不足,不用太多的犹豫。而期房是未修建完成的,只能通过概念图、户型图和沙盘来了解大概的情况,建设完工后往往与宣传有一定的误差。 5.配套设施不同。 三、什么是期房和现房? 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才能称之为现房。现房是指具备即买即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经办妥所售商品房的大产证,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现房即买即住,签订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的风险较小,可实地考察,如果是二手房,可能会有楼体老旧,小区规划落后,车位不足等问题。期房是指还在建的、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子,且开发商只有预售许可证,还没有拿到大产证的房子,入住时间可能会延后1到3年。 拓展延伸 期房和现房是房地产市场中常见的两种房屋类型。期房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房屋,而现房则是指已经竣工并交付的房屋。在购买房屋时,购房者通常会选择期房或者现房,这取决于个人需求和预算。 期房相对于现房而言,价格更为优惠,因为购房者可以从中获取更多的折扣。此外,对于那些希望能够尽快拥有自己的房屋的人来说,期房也可以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不过,期房也有一些缺点,例如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交付使用,以及房屋质量可能存在未知的风险。 现房则具有即买即用的特点,可以更快地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房屋质量比较可靠。不过,现房的价格通常较高,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付出更多的资金。 在选择期房和现房时,购房者应该仔细考虑自己的需求和预算,并了解期房和现房的特点和优缺点。同时,购房者还应该与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了解房屋的交付时间和质量,以做出更好的决策。 结语 期房和现房的价格差异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购房合同、办证时间、入住时间和看房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以及配套设施的差异。现房的风险更小,但价格也相对较高。期房价格差异较大,但风险较大。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选择期房或现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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