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的孩子已经四岁了,还没有登记。今年回老家登记。目前有出生证明需要罚款吗? |
释义 | 无结婚证小孩上户口不罚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权利人,依法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孩子已经登记,但还没有出生医学证明,这该怎么办? 根据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因特殊原因出生后6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申请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经确认新生儿在该院出生,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但要提供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或相应的病历资料复印件,以及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还必须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亲子关系声明》。以上资料不全的,应由新生儿父母提交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没有结婚证的孩子出生需要办理出生证明的手续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育。非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证明是不需要结婚证的,只需要父母其中之一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并且,非婚生育的出生证明孩子是要跟母亲姓的,上母亲这边的户口,如果要跟父亲还要做一次亲子鉴定才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我们没有结婚证,有孩子,孩子出生快一个月了,但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是可以办出生证明的,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证明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的专属权力。只要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就可以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无需持有结婚证,只需出父母双方的示身份证。儿童出院时,应到妇产科病房提出申请,如果是出院后在申请,就需要父母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男方21岁以下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医院没有给孩子出生证明,说要做亲子鉴定。你必须做亲子鉴定才能给出生证明吗?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是可以办出生证明的,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证明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的专属权力。只要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就可以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无需持有结婚证,只需出父母双方的示身份证。儿童出院时,应到妇产科病房提出申请,如果是出院后在申请,就需要父母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以前和前夫生过两个孩子,但是男生没有领结婚证,没有办理出生证明。现在他们再婚怀孕了,他们需要申请出生证明才能查出他们以前是否生过孩子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办理准生证的,但非婚生儿女也可以办理孩子出生证明。有如下方法: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dna)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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