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合同要怎样备案 |
释义 | 不需要,二手房是没有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因为房东卖的房子,就是已经在房管局备案过的房;所以卖给别人的时候就不用备案了,房管局的系统里已经有登记了,只是换个名字而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买房不可以贷款可以退房吗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除认购合同的购房者而言,主要的问题集中于定金能否收回。 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者可依房贷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履行付款义务有障碍即不可以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为由,主张解除认购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 2、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而言,如打算退房,其主要问题集中于是否需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因为不可归责于购房者的原因导致不能贷款,购房者解除合同的,出卖方不能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二、买房子签认购书要注意些哪些内容 签订认购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需要注意开发商的信息是否准确; (2)是否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代码; (3)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楼层、朝向、户型、房价等; (4)定金缴纳时间、金额和违约处理方式应与开发商约定; (5)注意将开发商对你的承诺写入认购书。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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