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收现金违法怎么处罚?
释义
    拒收现金违法,将面临行政罚款。根据中国法律,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拒收现金可能受到行政警告等处罚。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在一个月内整改,否则将被罚款。现金支付是合法的,商家无权拒绝。
    法律分析
    一、不收现金违法怎么处罚?
    不收现金违法可以由行政部门对此进行罚款。现金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可以用于支付中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二、不收取现金怎么处罚
    拒收现金的可能将面临行政警告等处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对于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行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如果在一个月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行为的,将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2、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3、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利用现金支付的话完全是可以的,同时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商家拒绝现金支付的话,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同时可以藉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罚款,这是非常明确的规定。
    结语
    现金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拒收现金的行为将面临行政罚款和查处。商家应当接受现金支付,并鼓励使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对于存在拒收现金等违法行为的,应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否则将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处罚。请广大商家和个人遵守法律规定,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行政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5: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