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人可否缺席? |
释义 | 劳动仲裁开庭可委托他人代理,包括律师、亲属或朋友。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如有事不能出庭,可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需有正当理由。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多项权利,如委托代理、申诉、质证、调解等。一般劳动仲裁仅开庭一次,复杂案件可多次开庭。委托他人参加仲裁需提供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上述内容。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开庭本人可以不去。 可以委托的人包括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具体如下: 1、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 3、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 4、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5、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 6、被申请人有承认、反驳申请人仲裁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 一般劳动仲裁只开庭一次。特别复杂或一次未审理清楚的,可以安排多次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拓展延伸 申请人缺席的影响及相关规定 申请人在法律程序中缺席可能会对案件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缺席,法院可能会继续进行审理,并根据其他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判决。申请人缺席可能导致其无法提供辩护意见或证据,从而影响案件的结果。然而,一些司法制度也规定了申请人缺席的特定情况下可以进行再审或申请撤销判决的程序。因此,申请人应当尽量确保出庭参与诉讼过程,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合理的缺席申请来解决无法出庭的问题。总之,申请人缺席可能会对案件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缺席,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结语 劳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包括律师、亲属或朋友等。如果无法按期到庭,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但需要有正当理由。当事人在庭审时享有多项权利,如委托代理人、申诉、申辩、质询、质证、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等。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只开庭一次,但特别复杂或未审理清楚的案件可安排多次开庭。申请人缺席可能会对案件产生影响,因此应尽量参与诉讼,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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