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要过户吗? |
释义 | 继承房产并不是必须过户,虽然一般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由特殊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如果不需要买卖的,可以不过户,需要买卖的,则需要过户。 一、婚前财产婚后过户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婚后过户,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应当确认出资给子女的个人礼物,只是父母明确表示是在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赠与。双方当事人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除父母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外,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因此在婚前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属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赠与一般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房产继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税费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是: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 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有效 夫妻协议离婚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是有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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