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受贿案要异地起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实践证明,指定异地管辖制度对于保证职务犯罪案件审判顺利进行,起到重要作用。 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指定异地管辖制度是人民法院为保证公正审判推出的一项举措。 当管辖权不明或存在争议时,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职务犯罪分子一般都在一定的重要岗位担任职务,所以在当地具有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有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换个地方审理,能够使办案人员打消不必要的顾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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