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废钢收购标准:轻型废钢(剪切) 厚度小于2MM以下,长度1.5(小于1mm按杂质) 小型废钢(剪切) 厚度2MM,500MM500MM 中型废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六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