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当地派出所不给未婚先孕上户口 |
释义 | 如果当地派出所不给未婚先孕上户口,要其说明情况,通常上户口按照以下程序和手续办理: 1、男方凭《出生医学证明》和自己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非婚生子女虽然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但是实践中一般随母入户,如果想要随父入户则需要: 1、与孩子父亲进行沟通协商,取得孩子父亲同意入户。 2、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同孩子父亲的亲子关系鉴定书。 3、孩子父母共同申请孩子上父亲户口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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