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头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
释义 | 包头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评估报告书、工资流水或工资表等。 法律分析 摘要:只要员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满一年以上,在购买自住房时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利率贷款。那么,包头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职工需要具备连续缴纳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等条件。 贷款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 4.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贷款材料 1.身份证各1份借款人6份、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 2.户口簿各1份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包括各人的户口首页 3.婚姻关系证明1份3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2份 5.《评估报告书》3份由评估部门现场勘查后出具 6.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各1份近3个月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工资表需加盖单位财务章;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如为个体公司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3个月税票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拓展延伸 根据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期以上利率下浮0.1个百分点。具体来说,5年及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75%,6-30年(含30年)贷款利率为3.25%。 根据这一政策,包头市公积金低利率贷款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贷款年限在5年及以下(含5年); 2. 贷款金额在20万以下(含20万); 3.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 4. 贷款利率为3.25%(5年及以下); 5. 贷款利率为2.75%(6-30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贷款利率还需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还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并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能获得贷款。 结语 包头市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本人及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评估报告书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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