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辆强制保险最长可以推迟3个月缴费。可以延迟缴费,只要在3个月的时间内,原车险保险公司仍可以接受续保。但是按照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不允许上路。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车辆强制保险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车辆应该投保的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进行罚款。交强险过期了,晚些时日再续保也是可以的,不过不能上路。未购买车险上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由车主全部承担,严重时将面临刑事责任。只要在三个月内完成缴纳,一样可以享受价格的优惠折扣。如果超出三个月,则不能享受优惠,或者办理的手续更加复杂。但是在车辆脱保的这段时间是不可以上路行驶的,否则如果被交警部门查到车辆未缴纳交强险的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且按照交强险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只有车主交齐罚款并缴纳齐保费,才可以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一条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