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和其辩护人有权对证人作出质询。但如果共犯已经认罪,是否还能向证人提出质询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犯的认罪有可能影响到其它共犯的辩护权利。因此,对于共犯已经认罪的情况,是否允许向证人提出质询,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被告人和其辩护人有权对证人作出质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共同犯罪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对各共犯均有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其中一个认罪,对其他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构成重要证据的,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综上所述,如果共犯已经认罪,是否还能向证人提出质询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