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不退款,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向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消费者协会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以后,依法应当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的工作制度。 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纠纷的程序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原则: (1)自愿原则。亦即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应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调解不同于审判,当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时,消费者协会应终止调解,而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强迫。 (2)合法原则。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活动应在合法的原则上进行,既要有必要的灵活性,更要有高度的原则性,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来“和稀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