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免责”条款是否存在捆绑销售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销售重疾险时,可能会存在捆绑销售行为,即将免责条款与保险产品捆绑在一起销售。而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有效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保险公司不得通过规定免责条款等方式,对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变更或者解除。 2.《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给付的条件、范围和方式。 3.《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不得采取欺诈、胁迫、误导等手段,捆绑销售保险产品。 结论:在销售重疾险时,保险公司不得通过规定免责条款等方式,对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同时,保险公司也不得采取欺诈、胁迫、误导等手段,捆绑销售保险产品。如果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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