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怎么解除 |
释义 | 不想给别人担保了的解除方式为:经债权人同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在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会影响征信吗 担保人一般不会影响征信,但是如果担保人没有及时承担责任则会有不良记录,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不想给别人做担保了应怎么解除”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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