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隔断房违法。违规隔断房间应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建筑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