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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肥瑶海区居住证怎么办理
释义
    本文介绍了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对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的流程和要求。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需要向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且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或就读的流动人口可以办理居住证。办理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近期1寸照片和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的证明。办理地点为瑶海分局,地址为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6号,电话为(0551)62693110,
    法律分析
    根据要求,流动人口需要在到达合肥后的15天内向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1.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
    2.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3.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或就读
    4.未满16周岁但是到合肥来准备住上6个月,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也可以办理居住证。
    注:居住在单位或者学校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单位或者学校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近期1寸照片
    3.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的证明
    办理流程
    1.确认条件。
    2.提出申领,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
    3.核发证件,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公安机关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
    办理地点
    瑶海分局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6号
    电话:(0551)62693110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拓展延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肥瑶海区居住证的办理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2. 在瑶海区范围内办理居住登记;
    3.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 办理《安徽省居住证》。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当地还可能对办理居住证的申请条件、流程、材料等细节进行补充和调整。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咨询。
    结语
    流动人口在到达合肥后的15天内需向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需提供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连续就读的证明,并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对于居住在单位或学校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单位或学校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近期1寸照片以及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连续就读的证明。办理流程为确认条件、提出申领、核发证件,公安机关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办理地点为瑶海分局,地址为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6号,电话为(0551)62693110,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为不收费。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三条\t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九条\t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二十一条\t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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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