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当先清查对方财产的,债务人名下有财产或者汽车等财产的,可以在诉前先提起财产保全诉讼,先封存债务人财产,为后期执行做好准备,也可以强制债务人以这种方式出庭。如果对方找不到欠款人,如果有明确的被告人、住所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