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可以邀请其他律师协助,但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允许,并在律师会见记录上进行清晰记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或者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中,可以邀请其他律师与其协作,但必须得到委托人同意,并应当在委托书、法律文书、律师函或者律师会见记录上注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定》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在律师会见期间邀请其他律师,但应当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并应当在律师会见记录上注明。” 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邀请其他律师协作,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得到当事人和监管部门的允许,并在会见记录上进行清晰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