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守儿童帮扶措施及内容 |
释义 | 以陇南市农村对留守儿同帮扶措施。 一、留守儿童生活上的帮扶。 二、为留守儿童献爱心活动,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基金会,学校也将适当的钱存入这笔基金中,解决留守儿童基本生活问题。 三、心理上对留守儿童关心。 四、学习上的帮扶,部分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欠佳,学校在每个班开展一帮一,一对红的活动,要求班上成绩好的同学必须帮扶一个成绩差的留守儿童搞好学习成绩。各科教师也要利用一定的时间为这部分留守儿童“开小灶”,使他们的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五、留守儿童特长的帮扶。 留守儿童班主任是监护人吗 留守儿童的班主任并不是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留守儿童是指居住生活在农村且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者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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