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的起诉状应该如何写? |
释义 | 原告:王a,35岁,身份证号,370xxxxxxxxxxxx,男,汉族,住址,iyhp。,xxxx 被告:李b,36岁,男,工作单位,山东afs,住址,某市a区x号,,,xxxxxxx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已经向信用社履行的担保债务人民币70000.00元及相关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0年5月12日,被告李b从农村信用联社贷款7万元,我作为保证人之一为其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信用社向李b及保证人求偿,李b为躲避债务,逃到外地,无奈,我向信用社偿还了5万元,以履行担保责任。之后,李b回来,我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偿还我代其偿还信用社的5万元的债务,被告拒不返还,为维权益,诉至贵院,乞请判决。 此致 b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6年月日。 保证人承担有偿债务后有没有追偿权 保证人承担债务后有追偿权,但是只能在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追偿。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人自承担责任后追偿时限是多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根据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有效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责任中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期限是多少? 1、保证期限属于担保中非常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怎样追偿 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有两个连带保证人,其中一个保证人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另一个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风险提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1、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2、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怎么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承担了债务还能追偿吗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按照以下方法承担保证责任: 一、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对保证份额有约定的,则两个保证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二、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那么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孙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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