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璞硕法律咨询情况如下: 一、正规注册的合法公司,信用状态良好真实存在可靠的,处于开业状态。 二、成立于2020年06月16日,注册地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雄楚大道1008号万科锦程三期1号楼30层办公区B号房3001,法定代表人为刘占鳌。 三、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教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