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的探视权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孩子的探视权有何规定 夫妻离婚孩子的探视权的规定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孩子,应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孩子的抚养权可不可以每人一个月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经夫妻双方协议约定每人一个月的。如果夫妻双方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协议约定轮流抚养子女,共同抚养的方式和时间等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离婚多久可以再次争夺抚养权 离婚后想争夺抚养权的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如一方认为原抚养人抚养不当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另一方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是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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