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去世遗产分配问题 |
释义 | 若男方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由其指定的遗产继承人进行继承。若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离婚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法律上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男方去世,前妻不具备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权利,无权参与前夫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一、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去世前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去世后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分割。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老人去世后房产怎么样继承 老人去世后房产的继承如下:房子属于去世老人遗留的遗产,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父母、老人的合法配偶、老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税费等费用。清偿的范围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受限制。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对债务及税费等不承担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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