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如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公司变更法人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同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任职情况的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盖章,日期的地方盖公司公章; 3、新法定代表人、任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旧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领取新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