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房产证赠与程序指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赠与房产证过户的程序,包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过户登记、提交相关材料、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过户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步骤。同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法律分析 赠与房产证过户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过户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3.如果符合受理条件,相关部门会受理申请; 4.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程序完成过户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拓展延伸 赠与房产证过户所需材料清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的规定,赠与房产证过户所需材料清单包括以下几点: 1.赠与人与受赠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作为身份证明; 2.房屋权属证书:这是赠与房产的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提供; 3.赠与房屋买卖合同:赠与人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以证明其赠与的房产已经完成过户手续; 4.受赠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受赠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作为身份证明; 5.受赠房屋买卖合同:受赠人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以证明其受赠的房产已经完成过户手续; 6.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具有证据效力的协议: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签订具有证据效力的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房屋过户手续费收据:赠与人需要提供房屋过户手续费收据,以证明其已经支付了过户手续费用。 在赠与房产证过户过程中,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携带以上材料前往房产部门进行办理。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房产部门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积极配合,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过户登记手续,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因此,赠与房产证过户的程序需要按照以上步骤进行,以确保不动产登记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