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品房售出条件具体有哪些
释义
    商品房出售条件如下:
    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
    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已通过竣工验收。
    5、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达到基本使用条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一、什么时候可以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购房者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预售方必须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房产买卖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房产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这些条款:(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
    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