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税日期和申报日期 |
释义 | 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1、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3、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4、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5、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7日。 6、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缴税申报方式有: 1、直接申报,上门申报:是指由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法定税款征收期内自行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申报资料; 2、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证; 3、数据电文申报,电子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形式办理的纳税申报。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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