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代表未能履行职责,如何应对?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一种让两人将村民代表会议通知单送至村民代表手中,并在回执上签名确认的方式。但是,如果送达人拒绝签字,就需要有两名以上送达人证明签字,并注明送达时间,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终止其村民代表资格。 法律分析 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让两人将村民代表会议通知单送至村民代表手中,并在回执上签名确认。这样,村民代表就无法履行职责了。送达人拒绝签字的,须有两名以上送达人证明签字,并注明送达时间,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终止其村民代表资格。 拓展延伸 村民代表会议通知单送达问题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应当包括议事范围、议事方式、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如果村民代表会议通知单送达存在问题,可能会导致议事程序不规范,从而影响村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责令改正,并给予经济制裁;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其中,第四项规定为“违反议事规则,致使议事程序不规范的”。 因此,针对村民代表会议通知单送达问题,应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果存在违反议事规则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以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为了保证村民代表会议的顺利进行,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让两人将村民代表会议通知单送至村民代表手中,并在回执上签名确认。这样可以避免村民代表因未收到通知而无法履行职责。同时,送达人拒绝签字的,须有两名以上送达人证明签字,并注明送达时间,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终止其村民代表资格。这样可以保证村民代表会议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