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国宪法是帝国主义入侵之后的产物,模仿于日本的明治宪法。清政府出台了《钦定宪法大纲》。该文件主要包括:君主的权利与臣民的义务两部分。它是我国第一部宪法性质的文件。不过,它完全是封建主义残余比照日本的宪法依葫芦画瓢形式上抄袭出来的结果,对于约束君主的思想并没有得到继承。辛亥革命的炮响埋葬了2000多年封建君主专制,描绘出了建设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美好蓝图。然而,胜利果实终究被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所篡夺。孙中山先生为了限制他们专门起草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途一片惨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