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战时拒服军事训练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的构成要件是预备役人员在战时拒绝或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犯罪后果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区别在于主体、行为表现和故意要求。 法律分析 一、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具体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预备役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有什么后果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军事设施毁损的等情形。 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怎么认定 在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都是国家秘密,客观上都违反了保密法规。但是二者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应注意区分。它们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泄露国家秘密罪是职务犯罪,其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泄露,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表现为获取。 3、泄露国家秘密罪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必须是故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预备役人员,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客体为兵役管理活动,客观要件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且情节严重。犯罪后果包括对单位判处罚金,对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后果则会导致更重的刑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在主体、行为和故意程度上有所不同。因此,在刑法适用时,需要明确区分这两种罪行的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修订):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一条 本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 本法关于军人的规定,适用于人民武装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随时准备应召参战,保卫祖国。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入役时应当依法进行服役宣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修订):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六十三条 国家和社会优待军人。 国家建立与军事职业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军人待遇保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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