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一样吗? |
释义 | 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同的,父母离婚后仍有监护权。抚养权由法律规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离婚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通常由母亲抚养,满两周岁的则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发现对方侵犯孩子权益,可以通过法院起诉争夺抚养权,提供充足证据可能导致抚养权变更。 法律分析 一、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一样吗? 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一样的,简单来说,有子女监护权的未必有抚养权,而有抚养权的一定有监护权。抚养权和监护权最直观的区别在于,拥有抚养权意味着拥有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 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父母离异时,起诉争取的不是孩子的监护权,而是孩子的抚养权。 二、法律规范对抚养权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结婚、离婚都是自由的,故此不少人在离婚之后,虽然依旧拥有孩子的监护权,但是却没有了孩子的抚养权。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若是发现对方侵犯了孩子的权益,此时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只要提供的证据充足,此时有可能会发生抚养权的变更。 结语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同的。拥有抚养权意味着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而监护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不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父母离婚后仍然保留对子女的监护权,即使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有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费用的分配和探望权的行使,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决定。离婚后,若发现对方侵犯孩子权益,可以通过法院起诉争夺抚养权,提供充足的证据可能导致抚养权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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