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离婚夫妻共同房产改成一方所有的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去公证处做一个放弃财产的公证; 2、然后拿着公证书去房产局办一下过户手续,把房子的产权过到一人名下; 3、同时要保留好一份公证书,以防以后另一方反悔。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之间房产证可以改名字,只要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是属夫妻一方个人房产,就需要写一份房产赠与书,再加上去公证获得赠与公证书。然后带上房产赠与书、公证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原件,一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综合上述,没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即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