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侦查队职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受理和侦办本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 (二)承担辖区内刑事案件现场保护工作和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侦查工作。 (三)参与追捕本辖区犯罪在逃人员工作。 (四)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按法律程序进行填报、呈报强制措施、报卷、诉讼。 (五)承担辖区内的刑侦协查、协作和堵卡工作。 (六)参与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的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的刑事侦查阵地控制、刑事特情、刑嫌调控、犯罪情报资料搜集等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和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 (八)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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