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纳犯罪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出纳犯罪的情况有:1、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出纳把公款据为己有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是国家机关的出纳把公款据为己有的构成贪污罪;2、如果是出纳受贿的,构成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那么出纳的工作职责都有什么呢? 工作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上级指挥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严格审核收付款凭证,按规定办理款项收付业务。认真编制记帐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要做到原始凭证齐全有效,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致准确无误。 建立健全出纳各种帐目,及时序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核对现金日记帐与总帐,保证帐帐、帐款相符。 定期盘点现金和核对银行存款对帐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实反映和及时查明帐实不符及未达帐项问题,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购买、保存、领用支票进行详细登记支票遗失要即时办理挂失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出纳犯罪的情况有哪些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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