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指的是依法设立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的公司。有限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的特征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8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 代理 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