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居是指夫妻未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分居离婚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工作、学习等原因客观上造成夫妻分居,而且分居期限必须满两年。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望的,应视为确无和好可能。 所以,离婚前不一定要以分居为前提,离婚主要的原因还是夫妻关系破裂。 一、从法律上怎么推导感情是否破裂 从法律上推导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夫妻感情破裂是指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等。 二、怎样算分居两年? 依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而分居满两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作为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分居,而不是因为客观情形,如工作需要两地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计算,且必须年满两年。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 4、夫妻分居满两年必须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 5、证据是法院据以裁判案件的基础,同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明证明分居满两年的事实。 |